第三章 金手指用起来怎么和别的主角不一样啊!
在各种名贵的古董和奢侈品中,昂热从一扇门中出现了。
路明非坐下之后先是一通长辈晚辈之间的问候。
然后昂热又说对路明非怎么这么满意,怎么怎么认可。
路明非回到没有没有,都是凯撒主席指挥的好,我只是一颗螺丝钉等等,最后夸奖和寒暄都结束后,昂热突然安静了下来。
一阵沉默
“路明非,你对你的父母的情况了解多少?”
昂热放下手中的茶杯,抬起脸用浅灰色的眼眸盯着路明非的双眼,深邃的眼神,仿佛能看到路明非的心底。
路明非被校长的目光盯得有点发虚,心道我了解个屁啊。
家里那俩中登屁都没放一个就走了,那么多年也没个信,最近来自他俩的信息还是古德里安教授给我的那封信。
而且还是打印的!
不明白她俩是有多忙连个信都没时间写。
把心里一通乱七八糟的想法强行压下去后,路明非低头摸着茶杯,情绪有点低沉道:
“他俩走了之后我就没消息了,那么多年也没给我打过电话,这不是知道学校这边有他们的消息才来的嘛。”
昂热对路明非的话并没有丝毫意外,路明非父母的事情虽然他也是知道的,不过还是要对路明非解释一下。
“麟城乔薇妮曾经也是我的学生,他们很优秀,像你一样,在他们入学的那些年几乎统治了一整代学生。”
“他们在毕业后成了执行部的执行专员,在第二年有了你,本来校董会那帮人是绝对不允许你被生下来的,因为以他们俩的血统,你很有可能生下来就是死侍,最后是你父亲用枪顶着自己的脑袋,身上绑着炸弹进手术室帮你母亲接生,还扬言‘要是生下来是个死侍我们一家三口就在地下团聚。’”
说到这昂热露出灿烂的笑,站起身走到阳台前,沐浴着金黄色的阳光,转身面向路明非。
“哈哈,当时你父亲可把我吓坏了,我本来想强行把你父亲拦下来的,但是他手里紧紧攥着起爆器,他的血统很高,我并没有把握,好在最后母子平安,他和你母亲抱着你出来的时候,把你高高的捧起来,像是向世界宣布,他有了一个此生珍视的宝物。”
昂热此时身披阳光,整个人的边缘金灿灿的,连银灰色的头发都被阳光染上了颜色,讲诉着自己的回忆,面露慈祥的微笑,像是老人在看自己的孙子玩闹。
路明非没注意看昂热的神情,他只是发现原来自己的老爹是那么勇猛。
不过还好他当时精神没紧张过头按下起爆器,不然一家三口就真的下去团圆了。
但是紧接着路明非又发现了盲点,连忙追问
“他们是怎么变成考古学家的?我小时候从来没发现他俩有多特殊啊?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昂热早就意料到了路明非的问题,没有立刻回答,反而走过去摸了摸路明非的脑袋,然后不紧不慢的替自己和路明非添上茶。
“他们俩说想让你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童年,毕竟血统觉醒之后普通人的生活就是可望而不可及了,本来打算成年之后就告诉你的,不过在你十二岁的时候他们俩去西伯利亚那边考察一个龙族遗迹的时候,被末日派那边给注意到了,之后就没有他们的消息了,大概率目前在西伯利亚那边哪个地下基地被扣着吧”
昂热一条一条的仔细回答着路明非的问题。
看到路明非还想发问,他起身走到路明非的身前,拍拍他的肩膀,对他道:
“今天就到这吧,剩下的事情还需要慢慢摸索,不过你放心,如果得到了确切消息,我会亲自把他们俩带到你面前的,现在可是你的休假时间,刚刚参加完任务回来,我们的大英雄需要好好的放松一下才对!我刚刚批准了你的校长奖学金,十万美金哦,今天诺玛就会打到你卡里了,好了明非,回去休息吧。”
见校长起身送客,路明非也识相的没有再进行追问,他看出来有些事昂热不想对他说,只能默默点头,转身走出了房间。
此时太阳还未落山,才刚刚走到天空的西边,不知道这个时候该不该叫夕阳,反正天空中的云朵正在一点点的染上火红的颜色,抬头望去像是火海在天空漂浮。
路明非坐在在学校的步行道旁边的长椅上,看着刚刚下课的学生们,他们青春洋溢,他们自信满满。
他们说自己也有龙族血统,但偏偏怎么着也没发现自己的龙族血统体现在哪了。
游戏玩的好?
在这个学校里,普通人融入不了同学们的氛围里。
路明非又拿出来那个传送符,轻叹一声:“你要是真有点用,也不至于一点用都没有啊。”
是的,那个狗系统自从发布了新手任务之后就跟死了似的,怎么叫都不回应,但偏偏系统界面还能正常打开。
血统觉醒指望不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系统也指望不上。
路明非起身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去。
这时兜里的手机突然来了消息。
摸出手机一看
原来是诺玛发来的奖学金到账通知。
要是之前,收到那么大一笔钱,他肯定开心的要疯了,能tm买多少游戏啊!
可现在他却高兴不起来。
“老唐那家伙还答应带我坐灰狗环游美国呢,现在他不在了,只能自己去咯。”
路明非轻声咕哝一句,就把手机塞回兜了里。
一个人在步行道上迎着夕阳走回宿舍。
残阳如血,他的背影也越拉越长。
灰狗其实就是美国的公交车。
只是它不像正常的公交车一样在一个城市跑,灰狗是环绕美国的长途客车,可以自由上车下车,很便宜,但是乘坐体验可能不是太好。
毕竟便宜了之后所有人都坐得起,其中也包括社会闲散人员和流浪汉,偷鸡摸狗的数量质量能跟以前春运火车站争锋。
所以出行尽量少带现金,银行卡贴身放好,在市中心下车最好,然后找一个好点的宾馆,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安全。
白天和晚上也不要去黑暗人少的小巷子,那里藏着不少老墨和老黑等你上门。
路明非临走的时候芬格尔给他弄了一把格洛克手枪,里面装满了弗丽嘉子弹,主要用来防身,孤身一人容易被打劫。
为什么介绍那么多呢?
因为芬格尔给他就给他介绍了那么多,而且他也真的遇上了意外。
下午才到芝加哥
按照芬格尔叮嘱的住上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
晚上十二点,就遇到了死侍伤人,而且就在他隔壁房间。
这只死侍应该是彻底丧失理智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但像芝加哥这种大城市这个点没睡的大有人在。
他如果还有理智了绝对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暴起伤人。
路明非从包里掏出手枪,趴在床边把枪口对准房门。
他清楚的感觉到死侍就在他门外,别问为什么,可能是闻到路明非身上有今天早上临走时候芬格尔蹭在他身上的鼻血。
路明非握着手枪疯狂回忆课上对死侍的介绍。
弑杀,思维混乱,血统越高的混血种死侍化后越强,甚至还会出现龙化。
对血腥味有及其敏锐的嗅觉,而且对有龙族血统的人尤其疯狂。
不知道弗丽嘉子弹能不能制住这只死侍,大概率是不行吧。
妈的芬格尔也不知道给他多配一只汞芯弹夹。
哪怕是黄铜子弹也比麻醉弹强啊!
路明非这时候还在胡思乱想完呢,房门突然变成碎片。
这酒店的房门怎么那么脆弱啊!
伴随着凌厉的黄金瞳扫视房间,路明非这个时候看清了它的面孔。
脸上爬满了漆黑的鳞片,嘴角已经快咧到耳后了,嘴里的尖牙看起来有点透明的感觉,乱七八糟的牙齿比鲨鱼还吓人。
这特么咬起人来绝对疼,而且手脚关节处还有角质化的凸起。
手指甲包裹了整根手指,那已经不能叫手了应该叫爪子!
“真丑啊!这比老唐差远了。”
路明非下意识的吐了个槽后抬枪就射,两秒内五六颗子弹就打到死侍的面门。
该说不说,打的到是挺准的,但是弗丽嘉子弹对血统越高的人就越有滞后性,何况是这种完全疯狂的死侍!
也就是不能立刻昏迷!
死侍吃痛后凶性大发,直接朝着路明非飞扑过来。
见到死侍朝自己发起攻击,路明非吓得直接一个绝技!
驴打滚!
没完全躲开...
左肩膀被死侍的尖爪蹭到了一下。
还好不是很深,划破衣服后只有一厘米左右划入皮肤。
路明非只感觉胳膊有点湿。
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挂彩了。
不疼?
为什么?
可死侍不等路明非想明白,第一下扑空后在墙上一个借力就继续攻击。
见势不妙,路明非现在只能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右手端枪继续火力压制,左手拿着传送符准备跑路,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左胳膊受伤了之后根本使不上多大力,虽然能持握,可根本捏不碎这玩意!
“奶奶的,这是要整死我呀!!!”
路明非都快哭出来了!
不是说一捏就碎的吗!
说时迟那时快,死侍见路明非火力稍弱又扑了上来。
路明非也没办法,本来就一个弹匣,打空了就没了,只能把手枪扔到死侍脸上争取一点时间,争取能换个手。
可扔出去的手枪别说争取时间了,死侍连眼都没眨一下!
又惊又急之下,路明非左手握拳,迎着死侍打了上去。
在拳头接触到死侍的那一刻。
绿光爆闪,路明非刚刚站立的地方已经不见人影。
死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