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起来,史信比起孙健大五岁,不过,人家竟然都已经结婚,孩子都快一岁了,是个男孩。孙健把自己手机打开,给史信看他家宝宝的照片,着实把史信给羡慕坏了。人就是这样,话匣子一旦打开,本来让史信感觉有些唯唯诺诺的孙健,整个人的气质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孙健执意要求这顿饭必须他来请,并且还找来伙计,要了四瓶啤酒。
史信心里有事,再加上宿醉,当然就没有喝酒,孙健也没有硬劝,自己一个人就喝了起来。酒下了肚后,孙健就更加健谈了,他拉住史信的手,述说这些年生活上的不易,这让史信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事实上,史信这些年比起孙健来说,也是大哥说二哥,只有更差,对于史信来说,唯一的小优势就是他还算本地人,只不过是本地郊区的。
史信一直注意着时间,当快到十点的时候,史信就谎称自己要到店门口,看看朋友来了没有,于是,他暂时摆脱了孙健的絮叨。史信先是在店里看了一下,发现店里并没有多大的异常,人还是那么多,环境非常嘈杂。史信环顾四周后,就来到了店门口,这时,凌金子的电话就来了。史信一边观察着四周,一边接通电话,跟凌金子报告了一下目前的情况,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史信回到店中,还特意上了一个厕所,目的就是为了在店里多逗留一段时间,可惜,虽然他已经很磨蹭了,店里还是屁事都没有发生。在史信的观察中,那些顾客好像一个个都不正常似的,但仔细一看,好像也都没什么异样,搞得史信是疑神疑鬼的。史信觉得自己再磨蹭下去,自己就成为店里最不正常的人了,于是,他只好来到店的后门,然后推门来到了后院中。
史信简直不相信自己眼前的一切,他看到孙健手里拿着一把刀,刀上沾满了鲜血,甚至连孙健的身上也都是血。史信低头一看,就发现那位大姐正脸朝下趴在了地上,身下是一汪血。
史信一个激灵就醒悟了过来,然后就开始后悔起来,自己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店里,可笑的是,事情竟然就发生在自己所在的后院中,现在可好,自己本来是有机会阻止这个事的,结果,自己不但没能阻止,甚至都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过程。
史信立刻冷静下来,一边让孙健放下手中的刀,一边拨通了凌金子的电话。
史信作为报案人和目击者,再次回到了他无比熟悉的办公室,负责此次案件的刑警大队,正好就是他曾经待过的那个大队。给他做笔录的警察,还是他当年带过的搭档,只不过,物是人非,人家现在在大队里混的是风生水起,而现在的史信就是一个平头老百姓而已。
其实,史信并没有看到杀人的过程,所以,当他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原原本本叙说完后,他不由得朝着自己曾经的搭档胡朝晖问道:”那个孙健已经招供了吗?他承认是他杀了那个老板娘了吗?”
小胡呵呵笑了笑:”信哥,你也懂得,咱们不是有纪律吗?不该问的别问,问了我也不能回答你的。”
小胡跟史信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史信在笔录上签完字后,小胡还主动将史信送了出来。史信并没有走远,他躲在附近的公交车站,点上一根烟,就开始回忆今晚的整个过程。说实话,整个过程实在是太快,让史信到现在都有些懵逼。
史信看了一眼时间,发现经过这么一折腾,现在时间已经快凌晨四点多了,再过一个多小时,天都要亮了。史信心想,好嘛,又死了一个人,好在这次自己没有了嫌疑,这要是留在院子中,搞不好自己又要沦陷了。但是让史信不理解的是,这个凶案好像跟贩毒集团没有任何关系吧,不管死去的大姐,还是犯案的孙健,感觉都是普通人啊!
史信拨打了凌金子的电话,但是都没有接通,没等多久,凌金子发来短信,让史信先回家休息,等她完事了,就会直接去他的家里找他。史信的家离这里并不远,其实当年,他之所以买这个老破小,目的就是为了上下班方便。
史信也不想骑共享电单车,反正也只有两公里,于是,他索性决定溜达着回去,正好借此机会,好好思考一下。对于现在的史信来说,凶杀案固然很让他烦心,不过,更让他烦心的事是以后如何生存。
对于史信来说,孙健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目前的经济形势,想要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并不容易,尤其史信还是刑警学院毕业的,所以他要是去应聘的话,可能连面试的机会都非常少,谁家企业会找一个刑侦专业的大学生来工作啊?专业根本就完全不对口。史信非常害怕,如果自己不能继续从事外贸行业,那么自己很有可能会走孙健的路子,去干外卖。史信自嘲道:“我不是还有一辆破车吗,要不,就去干网约车吧,应该比外卖要轻省一些。”
等史信从床上惊醒,发现自己的手机铃声大作,而且门外敲门声也很急很大。史信赶紧跑去把门打开,然后就看到一脸疲倦的凌金子,脸上就跟挂了霜一样。
“你丫可真行,竟然还有心睡觉。”凌金子朝着史信就骂上了。
“你不是说让我休息吗?再说,我也没睡多长时间,我到家都快五点了,现在不也才早上七点多吗?”史信感觉自己的头很沉,很显然这些天睡眠是不足的。
凌金子气鼓鼓地来到客厅的沙发上,然后直接就瘫在了上面。凌金子冲着史信叫道:“我现在是又累又困,有咖啡吗?给我来一杯。”
史信点了点头,赶紧跑到厨房忙碌了起来,很快,一杯速溶咖啡就出现在凌金子的面前。凌金子接过杯子,鄙视地看了一眼后,就很不满地嘟囔道:“我要不加奶和糖的黑咖,这种三合一的速溶,实在是太不健康了。”
史信摊开手说道:“我平时就喝这个,你要不喝,那就给我喝吧!”
凌金子伸手拨弄开史信伸过来的手:“算了,我就喝这个吧。”
凌金子示意让史信坐下来,她朝着杯中的咖啡吹了几口气,然后小口抿了一下。史信就感觉,这一小口下去,凌金子好像真就在咖啡因的作用下,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在凌金子的通报下,史信对整个案件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事,孙健并不承认人是他杀的,他觉得自己是冤枉的,不过从现场证据上说,几乎可以实锤,孙健就是杀人凶手。只不过,唯一的目击证人,也就是史信,确实没有看到杀人的过程。
在孙健的笔录中,他说自己正在跟史信吃饭,聊天正嗨时,史信有事离开了院子,就留下了他一个人。本来那天,他心情不太好,但是由于史信的出手相助,而且还请他吃饭,让他感觉很温暖,于是,他就喝了不少啤酒。他一个人在院子里,等了半天史信都没有回来,于是打算去找史信,顺便去上个厕所方便一下。不成想,站起来后,就觉得自己的头非常晕,于是,他就把手搭在了桌子上歇了一下。就在他有些迷糊的时候,就听到后门出现了响声,然后就看到一个身影朝着自己踉跄地走了过来。他也没多想,还认为史信回来了,于是,就上前去搀扶。结果就发现,这个人压根就不是史信,而是烧烤店的老板娘。老板娘直接扑在了孙健身上,孙健想要将老板娘从自己的身子上拽开,这时他的手就无意中碰到了刀柄。孙健在稀里糊涂下,就把刀子给拔了出来,然后老板娘直接倒在了地上,就在惊魂不定时,史信回到了院子里。
史信揉了揉眉心问道:“你觉得孙健的供词可信吗?”
凌金子奇怪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吧,这个人我又不熟。”
史信苦笑道:“问题是,我也不熟啊!”
“嘿,你不熟,你还要请人吃饭。”凌金子鄙视道。
“我不是觉得自己一个人跑来吃烧烤,给人感觉太怪异了吗?所以,我就想,让孙健陪我,这样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这可是为了帮你找线索啊,谁知道,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啊。”史信赶紧喊冤起来。
凌金子能理解史信的做法,其实,当时她就感觉有些不妥,毕竟,很少会有一个人跑去吃烧烤,尤其还是到人多热闹的地方。本来凌金子想跟史信一起的,但又觉得史信的话是对的,万一自己前去,让贩毒集团给认了出来,那将又一次打草惊蛇了。说来说去,这次的凶杀案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情,最离奇的是,史信还成为了最重要的目击证人。
史信和凌金子研究了好半天,发现,孙健作案的可能性起码有九成以上,比如作案动机是有的,而且当时孙健喝了不少酒,所以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通过对店里其他伙计的供词,可以得知,当时老板娘是准备去院子里给他们上菜,结果就一去不复返了。后来,从地上散落的肉串上看,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由于院子没有监控,所以院子里发生的事情只能进行推测,而且店里的监控也没有对着后门,也就说,监控只是看到老板娘端着铁盘走向后门的过程,后面所有的内容就都不得而知了。由于后门离厕所比较近,所以,通过监控可以看到,整个夜晚营业的过程里,有太多人从监控里走过,具体,这些人到底是去后院还是上厕所,从监控中根本就无法判断。所以,按照大家的意见,事发的时间中,后院应该只有孙健和老板娘两个人,而史信就是最接近事发时间进入后院里的第三人。
所以,警方给出的推测是,当老板娘给他们上菜时,正好遇到了正要上厕所的孙健,于是两个人为之前的事,再次发生了口角,于是,孙健借着酒劲,就上前给了老板娘一刀,正好扎在了致命位置。
“这个刀是怎么跑出来的。”史信问道。
“这个刀就是这个店里的,据警方推测,很可能孙健来店里找老板娘理论的时候,就从后厨里偷了一把出来,然后,趁着史信不在院子时,就拿刀威胁老板娘,于是,凶案就发生了。”凌金子解释道。
“嘿,我怎么没有看到呢?他们理论的时候,我就在场,我也没看到孙健手里有刀啊!”史信感觉很奇怪。
“问题是,这把刀上除了孙健和老板娘的指纹外,并没有其他人留下的痕迹啊!如果还有其他凶手的话,凶器反而没法证明出这一点的。”凌金子也很无奈,总之,目前的证据对这位外卖小哥来说,可以说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了。
“不对、不对,要是这个案件这么简单的话,我也不会得到那个预示了,而且这个案件的背后,一定跟贩毒集团有关,要不然,我也不会得到那个预示的。”史信斩钉截铁道。
“你也觉得不对啊,既然如此,你还愣着干嘛?”凌金子质问道。
“我还有啥事吗?”史信愣住了。
“你这个笨蛋,现在案件不明朗的时候,不正是你的能力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吗?”凌金子恨不得上前给史信的榆木脑袋一巴掌。
“啊!又要上厕所啊,我现在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史信头疼了起来。
“没感觉,也要去上,这个事可不能等,由于地处市中心,又是恶行案件,上面要求必须迅速结案,所以,你耽搁下去,孙健的小命肯定就没有了,你可别忘了,他的宝宝才不到一岁啊!”凌金子的话,让史信的压力倍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上不上厕所,会关系到一条无辜的性命,还有一个美好的家庭。
人家解决问题是绞尽脑汁,而史信则是摧残自己的肠道。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和冲击,史信终于有了一点点成果,但是那一点点的成果,并没有让史信得到任何提示。
凌金子对史信每到关键时刻掉链子的行为,大为恼火,对史信发了一阵牢骚后,她突然灵光一闪,就跟史信说,让他干脆来点泻药试试。虽然史信心里是非常拒绝的,但是为了破案,他还是同意了凌金子的提议。
史信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他发现,现在这个社会,买药竟然会如此的轻松。他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是老城区,其实生活并不怎么方便,比如周围没有大的商场和超市,也没有大的饭店,道路也比较狭窄,最关键是,停车位也不多,因此,他每次停车都停得老远。不过,史信发现,自己买药根本就不用跑去开车,因为,他刚下楼没走几步,他就发现了一家药店。史信跑了好几家药店,才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泻药,好在药店真是多,而且还可以刷医保卡,真是太方便了。
有了药,史信的信心倍增,就这样在药的作用下,史信得到了一条新的提示:千万不要检验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