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甲辰龙年六月十四,天气晴,温度29℃~40℃,天气炎热,宜穿短袖,空气优,高温红色预警,有微风。
宜:嫁娶,祭祀,祈福,开光,出火,动土,交易,进人口,开市,修造,入宅,移徙,栽种,求嗣。
忌:没有一个。
戌:吉。
基本信息填写完了,去发布日记。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奇妙的梦,之所以奇妙,就是奇怪和美妙,总体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美梦,梦到和一个不认识女孩子谈恋爱,她喜欢我,但我当时迫于一些形式压力,然后一直没有在一起,到最后还是分道扬镳了。
在分开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不知道为什么在玩手机,导致她非常生气,我们两个也没有好好道别,在梦里我原本是想好好道别的,紧紧的拥抱,好好感受她身体的味道,记住她,当最后却话的没有说一句,她就走了,结尾非常很遗憾,和日漫电影催情结尾很像。
这个梦说实话其实不太像梦,因为梦一般都是混乱无序的,没有逻辑可言,但这个梦,从我两个认识,再到她喜欢我,我和她相处了一段时间,期间也发生了很多甜蜜的情节,我经常喜欢和她拥抱,梦的我还是我啊,我现实里喜欢这样,梦里果然还是死性不改,哈哈。
然后抱着她,闻着她身体的味道,静静的不说话,就十分美好,这也是我现实中向往的恋爱情节,梦里那个不认识的女孩子,身披长发,身高大概一米六,体型瘦小,有点类似毛陈慧那样,最后迫于什么形式我实在是记不得了,反正最后分开了,也没有好好道别。
这样写在日记里,感觉像是一部标准的日漫电影,情节等等都非常符合,甚至结尾更遗憾,这一整个梦,结构分明,叙事逻辑有序,从开头到结尾,围绕都是两个人的展开,紧扣主题,结尾深化主题,令人深思,感觉比我作文写的还好。
所以我才觉得,这应该是自从我长大后,做的第一个完整,不混乱,不违背现实逻辑,没有超乎生活中的东西,比如玄幻魔法等等,结构紧凑,一直围绕两个人,没有冒出别的人,或者做着做着又跳到另一个梦里去了。
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情节美妙,都是非常甜蜜的事情,让我感觉像是亲身经历,身临其境,真的去谈恋爱的感觉了,这可比恍然如梦还爽,因为这就是梦,像是人生模拟器一样,直接亲生体验了,过程非常甜蜜,非常幸福,非常美妙。
这对于一个没谈过恋爱的男生来说,可谓是提前体验了谈恋爱的感觉,妙啊!妙啊!哈哈哈哈哈。
这可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美梦,在我长大一来,这样的梦,不超过一个手指头,而且这个梦,我感觉论观赏性,艺术性,方便叙述和写下来,可以说是最好的了,过程也很美好,但感觉的话,没有以前做这样的梦强烈了,可能真的长大了吧。
第一个这样的梦,是和子璇,这也是我一直以来认为最好的梦,没有之一,未来的梦也不可能超越这个梦,还有岩彦那个梦感觉也很强烈,纯粹的感觉强烈,而昨天晚上做的梦,感觉很美好,但现在自己的心境不如以前了,所以感觉没有那么强烈,但这个我还是认为非常牛逼。
本来梦这个东西想记录就比较难,因为梦很混乱无序,不讲现实逻辑,所而且非常零散,所以需要自己去先去回忆那些支离破碎的画面,再一个个整理,疏通主线,开头是什么,中间是什么,结尾是什么,再去拼凑,把它连续起来,环环相扣成一个完整的梦,这样才能讲出来,和写出来。
而梦已经很难记录了,而梦中最难记录的是感觉梦,就是情节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做梦时候的感觉,你要描述出来,这可以说难度拉满了,buff叠满,而昨天晚上就是感觉梦,要表达出当时自己具体因为什么而感到甜蜜,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而昨天晚上的梦,结构紧凑,逻辑有序,不混乱,不支离破碎,不是片段那种,有始有终,所以导致我做完梦醒了,还能记得全部剧情和情节,这可以说非常难,很多时候做完梦,醒来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有没有做梦,可能做了,只是自己想不起来了。
有的时候就是做完梦醒来,有些模糊的印象,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做梦了,但要求讲述或者写下来就不行了,因为很模糊,完全找不到开头结尾,只有中间的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而且还模糊不清,不知道怎么讲。
好一点的就是中间片段清晰,能知道这个梦的一点信息并说出来是关于什么的,但做着做着就跳到别的梦里了,没有结尾就被中断了。再好一点就是开头结尾有,中间也有,但片段顺序混乱,还有些不符合现实逻辑的,违背生活常理的,这些在回想的时候就会产生阻碍。
扰乱自己的思绪,所以就比较回忆起完整的故事情节,而昨天晚上那个梦一觉醒来,全部情节,开头结尾中间都非常清晰,井然有序,叙事逻辑不混乱,剧情按照生活常理顺序发生,一件事情推动另一件事,环环相扣的推动,不会突兀的蹦出一个片段剧情,所有的剧情都是由前面的推动产生的。
而且梦到非常生活化,以至于代入感非常强烈,身临其境那种感觉,醒来后回想的时候也很好代入进去,虽然没有梦里那么强烈的感觉,但这样可以回想就全部内容,可以完整讲出来和写出来,所以才说论观赏性和艺术性,结构性,感染力都非常牛逼,是一个伟大的梦,收入典藏,哈哈!
出去工作是对的,不然高中大学都废了,今天早上醒来突然想到,这出去工作两年可以说非常重要,非常赚啊,首先复读半年,让我英语提升上来了,也总结了许多学习方法,而且出去工作让我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这些经历,我当年直接上仙阳的话,现在估计跟刘婉君一样,250左右,上大专,到时候估计还是要复读一年,然后上个二本,这边就刚好抵消一年了。
然后我上了大学,可能因为复读一年知道要努力了,但上了大学又不是单纯的学习了,要学会做除学习以外的事情了,但自己肯定又不会,也不知道怎么规划,以自己的自控力,估计大学四年大部分也都在混日子。
强如大徐差点211大学,在大学也都是混日子,混了四年日子,导致现在在浦城松鼠当私立补习机构的老师,如果在大学他努力,像陈文星他哥哥一样,去考研,考到985学校的研究生,现在在国家或者大企业工作,一个月一万多工资,还有各种福利,消费券等等,一个月花费不了多少钱。
估计一个月存一万非常轻松,一年就有12万了,恐怖如斯啊,而大徐在浦城松鼠,一个月三千多,差别实在太大了,都是一本学校毕业的,而且大徐还是高考发挥失常,不然都211大学了,实力应该比陈文星哥哥还强上一点,结果现在工作却相差甚远。
从这些经历中,不断明悟,人生是一条长长的旅途,可能有些路你走的很快,很快就通关了,但有些路或许止步于前,难以跨越,甚至害怕不想向前,往后退,一直在退步,但只要不放弃,坚定信念,一定都能跨越,保持向前的步伐。
人生的阶段实在太多了,读书期间都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每个人或许在每一个阶段都有辉煌,都有堕落,所以不要在意当下的困境,坚定信念,一定能向前。
我见过太多小学成绩好,但初中不好,也见过初中好,高中不好,也见过前面都很好,但大学不好,或许总会在人生某个阶段止步不前,只能坚定信念,激励自己,不要堕落,没有办法,只能这样解决,唉!
我小学到初二成绩都非常优秀,但到了初三开始堕落,以至于从别人家的孩子,从榜样,变成了反面教材,我献祭初中的两年,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掌握了科学的学习方法,知道如何赚钱。
献祭两年换七年发展,高中抵消一年,大学抵消一年,还赚了三年发展,所以我现在才走出来了,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别人觉得浪费时间怎么样,在我看来,这就是赚了的买卖,赚了三年,只要自己觉得赚了就行,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现在就是去除这个心魔的时候,这个一直影响我,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心魔,现在:斩!死!
如今,轻泉流响白金了,滚开也白金了,狐狸的笔三年白金,跟卖报一样,一年十二天王,一年大神,一年白金,十二万均订的道诡异仙,两本二十万均订的大奉打更人和灵境行者,牛逼啊,起点四年,也算是见证了一些作家的成长和崛起了,有点小感慨。
要出门学习,不能坐着,现在已经渐渐回到之前上班的状态了,摆烂渐渐回来了,但不多,再过一个月就可以大成了,所以为了过一个月不大成摆烂,而是大成学习和日记,现在只能启动终究计划了,看来我还是小瞧了我天生的摆烂圣体啊。
只要在舒服安逸的地方,就会自动触发摆烂,要是在学习和日记上也能如此,那可太爽了,可惜没有可能,当只是条件问题,只要找到能自动触发学习和日记的条件就可以了,现在已经发现了,我现在已经总结出了一个结论,人可以选择。
选择摆烂条件,就会自动触发摆烂,但如果能选择学习条件,就会触发学习,所以人生真的选择很重要,接下来,许志宏。
对不起,你只能改掉喜欢宅家的习惯了,因为这会触发摆烂,这也是我两年出来工作所总结的,你必须变得不宅家,不摆烂,不死气沉沉,不麻木,这些只有不宅家,出去见见世界,看看阳光才能做到。
变得喜欢出门,不要喜欢宅家,把你以前不喜欢出门的习惯改掉,许志宏你真正一点点改变,你会从以前的内向,自卑,麻木,忧郁,孤僻变得外向,阳光,自信,开朗,明媚,加油许志宏,采用终究计划,我终究还是过不好我这平凡的一生,不!!!!!只要我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果然是对的,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真的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了,确实是对的,对于自己非常有效果,只能在艰苦环境下午才能为万世开太平。
我可能忘记了年少的样子,但是我始终记得那个冬天,凌晨两点的学校和冰冷刺骨的风。我挑选着残缺的记忆,再重新拼在一起。
遥想到,六年级的我,每天晚上九点睡觉,凌晨两点生物钟准时醒来,没有闹钟,只有电子表,每次看着表,准时定格在2:00,然后没有一丝犹豫的穿好衣服。
大冬天十二月份,铁门外面寒风刺骨,天寒地冻,黑漆漆的走廊,风呼呼的刮着,我毅然离开温暖的被窝,打开门,迎面零下几度的冬天,见证了凌晨两点的学校。
站在宿舍走廊里,靠着触摸延时开关暗黄的灯光,被冻成血红色的小手里,拿着一本仁爱版六年级英语书,翻开明天老师要抽背的内容,开始背书,小时候英语不好,别人一篇英语课文和单词,二十分钟就背下来了。
我却要花费一个小时,然后再用半个小时背语文课文,从凌晨两点到凌晨三点半,双脚如罐满铅一样沉重,寒意从脚底一直蔓延到全身,像坠入冰窟般寒气逼人。
学校触摸延时开关碰一次只会亮十秒,我就站在开关的旁边,趁灯亮着看一眼书上的单词,然后默背,等灯黑了再碰它一下,一分钟要碰6次,每天晚上我都要碰它540次。
天气的寒冷,风吹树的哗哗声,漆黑的走廊,全身都在发抖,牙齿在打颤,血红色的双手紧紧捧着书本,生怕掉落,看着书本,一遍遍的默背,小脸也不经意间显得苍白。
每隔一会,身体下意识般像是受到应激反应,手自然接受到反射,已经做到了在它熄灭前一秒触摸,外界的寒冷,风吹树木的摇动声,碰触摸延时开关的动作。
身体早已习惯,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内心,在那样的环境下,我似乎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内心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对外界的感知渐渐消失,除了眼球在转动,眼里似有光,射向对知识狂热的心。
在黑夜的笼罩下,长长的走廊黯淡无光,但有一处角落时常有亮光,亮光下一个小男孩目不转晴的看着书本,正如那八九点的太阳,刺破凌晨两点的黑暗,散发着独属于少年般耀眼的光芒。
滴!手表报点了,已是凌晨三点,小男孩用血红色的小手,僵硬的放下英语书,呼了一口温热的白气在手背上,红色的小手露出一点肤色,但小脸上显得更加苍白,转而捧起语文书,翻开明天要抽背的古诗。
《己亥杂诗》清龚自珍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其实背诵非常简单,难在不能写错,语文老师要求非常严苛,一个字都不能错,错一个要抄好多遍,所以在背的过程中,会用手在空中不停的比划,争取不写错字,渐渐的也有些困意袭来。
背完古诗,再背词语,成语,都是要抽背,听写的,等这些做完,也三点半了,该去睡觉了,可惜有两个小问题。
首先得尝试挪到双脚,第一次肯定是不行的,多拍拍大腿,再用力挪动几次,唤醒大腿,做出向前迈一小步的倾向,反复几次可算是到门口了。
到了门口想打开铁门,先得哈几口气在手背上,手不那么僵硬后,反复的用力搓手,反复几次就可以打开宿舍的铁门了,回到宿舍去睡觉了。
走进宿舍,暖流涌入全身,身体稍微灵活些许,赶忙一头扎进被窝,一直到进了被窝,身体的颤抖才慢慢减弱,暖意从脚底阵阵袭来,长驱直入般驱逐寒气,身体逐渐舒展开来。
双手和脸颊也总算有了温度,暖洋洋的,非常舒服,随之困意也如潮水般涌入大脑,终于结束了,还可以再睡三个半小时,等到天亮起来,脚底也差不多被捂热了。
这样的生活,我一过就是三个月,从十一月到一月,刚开始还没有那么冷,到后面越来越冷,可我始终没有放弃,每天凌晨两点生物钟准时醒来,立马起床读书。
那时的我真正做到了,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我可能忘记了年少的样子,但是我始终记得那个冬天,凌晨两点起床读书的我和不惧寒风刺骨的我。我回忆着年少拼搏的自己,再把这些记忆重新拼在一起。
不断激励现在的自己,给我带来巨大的力量,每当我想放弃的同时,就会回想起一句话,年少便能如此,此后也定能如此。
往后的我,大冬天起床要设置七八个闹钟才起的来,一直躲在被窝里不肯出来,起个床拖拖拉拉的,书更是不认真读,而那时的我毅然凌晨两点起床读书,和那时的自己相比,天差地别,判若两人。
看来真的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的所有成就都是在艰苦环境下所达成的,好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