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三百七十三章 褒司
提着韦良出来,李思拙就碰到了队长死正云,死正云正打着游戏,机械眼转动撇了韦良一眼,但随即就又看向了李思拙。
“我不知道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但是你最好不要做的太过火了,褒司的强大不是你能够想象的。”
说着队长直接与李思拙擦肩而过。
将韦良交给守卫关押之后,李思拙想了想又追上了队长,队长可以说是整个基地资历最老的一批员工了,或许他应该知道点儿特殊的消息。
“队长,能不能跟我说一下褒司,我对他的能力有些好奇。”
“你的目标是他?”
李思拙的目标当然是褒司了,所有病毒都只是附带,褒司的那块陨石才是真正的宝贝。
“你应该也想对付他吧!我帮你怎么样?”
对于剧情知道一些的李思拙知道,如果拼硬实力的话他应该是无人能敌的,但是他想要抓到褒司却也是近乎不可能的,褒司的能力太多了,而且基本上都能保命,击败他或许很容易,但是抓住他确是够呛。
光是剧情中褒司表现出来的能力就有分身,坍缩,沙化,瞬移,超级治愈力,超级力量,超级速度,分子掌控等能力,但是这绝对不是他的全部能力,因为对于拥有陨石的他来说,他时时刻刻都在进化,他远比那些病毒更高级。
“没有绝对的把握我不会出手!”
说着死正云直接就离开了。
李思拙并没有展现出能够战胜褒司的力量,所以队长并不觉得他能够成功,他有他自己的计划,那只猫马上就可以运用了,到时候才是真正解决褒司的时候。
与此同时,十字星基地又是来了一位强者,这是一个模样清秀的青年,手中无论何时都提着一个刀匣,这个提着刀匣的男人或许就是此后整个基地最强的人了,因为他的刀匣中藏着一把恶魔之刀。
青年名叫兰清奇,是一名雇佣兵,擅长使刀,刀匣中一共有五把刀,一把为钝刀,钝刀无锋,不伤人时所用,一把为利刀,削铁如泥,杀人不沾血,一把为气刀,一刀既出,刀气纵横,一把为变幻莫测之刀,刀锋可碎裂成无数块由意念控制,变幻莫测。
而最后一把刀就是恶魔之刀了,刀出必杀人,一旦出刀,方圆百里之内寸草不生,这把刀也是他目前为止唯一没有掌握的一把刀,但是无疑拿着这把刀的他就是无敌的。
可惜他几乎不会出这把刀,因为他根本无法控制,一旦出刀生灵涂炭,而没有这把刀的他,可能也就是和队长差不多的实力甚至还要稍弱上一些。
而他的这把刀也就是李思拙的另一个目标了,兰清奇虽然拥有这把最强的刀,但是不出刀的他可就比褒司差远了,甚至因为精神力薄弱最后还曾经被弓呓给控制了,不过后来精神力突破,他也就不会被控制了,也彻底的掌控了这把恶魔之刀,那时候的他才是最强的,现在的他还差远了,不拔刀的话没有什么威胁。
李思拙直接走过去一个催眠就把他给控制了,然后直接就拿走了刀匣,随后给他变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刀匣。
拿到刀匣之后,李思拙直接回去打算看一看,刀匣中的每一把刀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了,当然了也只是这个世界的精品,在李思拙看来和那些修仙界的刀剑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但是就在他刚要拔出第五把刀的时候,他确是感觉到了一股心季感,这不是应该属于这个世界的刀,这把刀的强度太高了,而且这还是一把可以进化的刀,李思拙能够感受到这把刀的凶性,若是普通人拿着这把刀直接就会被凶性吞噬成为一个杀戮的工具,只有意志力及其坚定的人才能承受得住这把刀的侵蚀。
李思拙拔刀,顿时一股气浪荡漾开来,整个房间瞬间被一分为二,而与房间一样的是旁边的走廊和守卫,仅仅只是拔刀,这股无形的力量就斩碎了周围的一切,除了握着刀的李思拙没事儿,其他周围的一切物品都是被斩成了两半。
就在李思拙拔刀的刹那,十字星基地中心位置一个坐在老板椅上的中年男人也是勐然睁开了眼睛,几乎瞬间一股狂沙席卷,中年男人的身影直接就出现在了李思拙的面前。
“这是什么刀!”
他在这把刀上感受到了浓浓的威胁。
“你就是褒司?”
“正是!”
魔刀出鞘,直接一刀挥出,顿时褒司整个人直接化为两半。
“本体过来和我说话!”
沙粒缓缓聚合最后又凝聚成了褒司的模样。
“很不错的刀,但是它并不能隔空伤我。”
“坍缩!”
直接褒司抬手伸手一握,顿时空间坍缩,李思拙直接就被压缩成了一个玻璃球大小的黑色小圆球。
不过几乎是刹那间李思拙直接就撑破了圆球变回了原来的模样,空间的力量还无法压制他。
“强大的力量,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我有的东西都可以给你。”
“那我想要你那块陨石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能和我共同完成我的理想,给你又何妨,我渴望的从来不是力量。”
褒司凝视着李思拙说到。
李思拙看着褒司的眼睛,太子给他的反馈竟然是褒司竟然真的没有说谎,他真的就只是想要让人类进化。
“你真的愿意为了全人类放弃一切,甚至牺牲自己?”
“当然,这是我的理想,或许它很遥远,但是我会用我的一生去践行,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从来不惧一死,我只是怕我死的没有价值。”
李思拙:“……”
他没有说谎,这世界上真的有这种人吗?为了全人类甘愿牺牲自己都无所谓,但是这种人确是一个恐怖组织的首领,或许也对,连自己都可以牺牲的人,又怎么可能舍不得牺牲别人呢!
如果是别人这样做或许他是大奸大恶,但是褒司是吗?他真的做到了一视同仁,若有必要他随时可以牺牲自己来换取人类的进化,但是他活着才有更大的价值,所以他活了下来,尽管李思拙觉得他的做法不对,但是确是不得不佩服他这个人。
一草一木都是生命,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是人类将生命分为了三六九等,甚至站在种族大义上来讲褒司是没有错的,但是在道德上来讲褒司确是大错特错。
这就像是人体实验,虽然确实是为了人类医学做贡献,但是这种事情确是明显是不道德且血腥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抵制这种事情,但是褒司不同,他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他觉得他一旦成功那对整个世界都是巨大的改变,所有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哪怕是他将背负千古骂名,因为一切都是为了全人类。
或许他真的是一厢情愿,他只是一个刽子手,杀人犯,冷血的屠夫,但是他却也有着让人不得不佩服的理由,那是一个崇高到近乎不可能完成的理想,而他就是这一步的先行者,但是先行者大多数都不会有好下场,第一个喊出反抗的人必定会死,但是在他之后就会有无数个人站出来,褒司只是为这个世界的进化打开了一个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