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三十一章
转眼便是烈日当空蝉鸣树上的酷暑,两间分开的卧房内,大臣之妻与小妾同时在帷幕内生产,两个婢女从帷幕之内各抱出一名女婴。
女婴之一随即被抱入一间书房,书房内竟已有一名宦官模样的人等候。大臣当下将襁褓中的女婴交给宦官,那宦官瞧着婴儿不住点头,面露微笑。他抱得一抱便将女婴交还,口唇开合,也不知与大臣说了些甚么,随即将一封书信交给大臣,便告辞而去。
又到落叶纷飞时,大臣之妻怀抱襁褓中的婴儿坐于花园内,神情闷闷不乐。她身边终日不见他人,那大臣对她不闻不问。
一日复一日,大臣之妻怀抱那帝王的私生女坐于花园之中,神情忧郁不变,只怀中婴儿渐渐长大,终能下地奔走。那贵妇偶或来看她,所携男童亦是长大不少。
又有一日,终于那贵妇携了夫君正式来访,大臣之妻与大臣出府门相迎,又在大堂落座寒暄。贵妇的夫君唤出一男一女两幼童向大臣及大臣妻行礼,大臣妻亦唤出自己女儿见礼。我仔细看时,见那贵妇夫君与大臣妻相貌有八成相似,当是兄妹或姐弟。三个孩童当是姑表兄妹。
三个孩童在花园内玩耍,渐渐长大。那男童喜着黑衣红靴,女童之一常穿一身素缎。
一日那宦官又来到大臣府邸,将一个匣子交给大臣便转身离去。大臣随即进了自己卧房,将匣子收起。
我心中隐隐升起某种不详预感,总觉得似有一个极大的阴谋正在向我逼近。
再度瞥向朱袭时,他也面带微笑看我一眼,似有成竹在胸,一派从容。
转眼三个悬丝傀儡已再次换过,男童已长成一个金环束发的秀美少年,女童已长成两名窈窕淑女。
府邸换成另外一座,秀美少年正在房中,以各瓷瓶不知调配甚么,却从一笼中捉出一只松鼠,将瓷瓶中之物灌入松鼠之口。须臾,松鼠挣扎死去,秀美少年面露微笑。
两名少女之一又在原先的花园内练剑,时而单剑,时而双剑。
此时我已看出,那秀美少年分明是言眺,而练剑的少女正是萧疏离!
我脸上的神色想必终是变了一变,引得朱袭看向我的眼神里不由露出一丝目的达成的满意之色。
只是若按这出傀儡戏所演,原先那花园中的少女分明是那帝王的私生之女,也就是说,萧疏离是奢帝萧望的私生女。
我沉住了气不动声色,心想,朱袭野心极大城府又深,他不弄些阴谋诡计出来才是奇怪,今日种种定是他的阴谋之一。
接着那贵妇再度出现,携了萧疏离而去,只剩了大臣妻在花园独坐。大臣忽地现身,嘴角一侧被悬丝提起,露出一个嘲讽之笑,也不知与她说些甚么,只见大臣妻面部颤抖,接着上下唇不停开合,似是口中默念有词。
她忽地又扯散了自己发髻,指天捶胸,时哭时笑,样子像是已经发疯。
有两名婢女赶至花园中,大臣便指挥婢女捉其双手,将其带离花园。那贵妇也将萧疏离送回,萧疏离来到母亲房中,似是不住安慰她,但她母亲始终神色木然。
大臣妻终于病倒,终日卧于室内,萧疏离在一旁日夜奉药。
一日,大臣妻从枕下取出一封书信,递于萧疏离。萧疏离展开读时,神色间目瞪口呆,不胜震惊。
乘此间隙,朱袭微笑问我道:“三郎以为这出傀儡戏如何?”
我亦微笑答道:“极是精彩。”
此时场景转换,换作另一个花园。我看见我自己,面上带笑,推着一个秋千架,架上坐的正是妹妹睿琛。
接着萧疏离与言眺同坐于一张书案旁,两人不住商议某事,萧疏离以手指蘸墨,在书案上作画。这傀儡再是精细,要以悬丝操控傀儡画一幅画却实在艰难,好在要画之物并不复杂,慢慢可看出那是一张弓。
我不禁在心中冷笑一声,这朱袭时时刻刻念念不忘的便是金弦弓。
转眼又来到一条官道,两旁植满松柏,妹妹正骑马疾驰,忽然间道旁走出一位挎着花篮的老妇,妹妹不及避让,顿时将老妇撞翻在地,慌乱之中,奔马的后蹄踩上老妇胸口,老妇张口作惨呼状。
这虽是个木偶戏,情形却如此逼真,我也看得心头一紧。
妹妹下马查看,老妇却已闭上双眼,任凭妹妹如何呼唤,始终一动不动,妹妹举手无措,只是呆立一旁。
片刻之后,有一个骑马的少年来到此地,正是言眺。见此情景,他不知向妹妹说些甚么,稍后,两人一人抬手一人抬脚,将老妇抬至道旁林中。言眺与妹妹都拔出剑来,竟一起在地上掘坑,将老妇埋入。
看到此处,我已确信这出傀儡戏定然是朱袭胡编出来诳我的。我的妹妹岂会作出这等事来?我们兄妹若是不小心致人伤亡,定会打探清楚,登门致歉,竭力补偿的。
何况妹妹曾告诉过我,她与言眺兄妹,是在不鸣山赏梅时结识的。
想到不鸣山,果然场景又到了不鸣山。妹妹与言眺兄妹一同赏梅,言谈甚欢。随后她便将言眺兄妹带回家中,举荐于我。
下一个场景,便是我与言眺兄妹在不鸣山上焚香结拜。
再下一个场景,便是我追上了金弦弓仆,得到了金弦弓。
帷幕落下,这出专为我而设的傀儡戏至此终于落幕。
朱袭转目注视着我,微笑道:“三郎看完这出傀儡戏,有何感想?”
我平静道:“朱公当知三人方能成虎,如今只有朱公一家之言,却成不了虎。”
案右的武将怒道:“林睿意!我家主公好意提醒你,让你莫作了那牵线的傀儡,你竟如此不知好歹!”
我心想好意还是歹意,只有朱袭自己心知了,正色向那武将道:“林某听闻朱公手下名将如云,其中以夺魄鼓李显隆,丹青手伊风湖,开山将军步昆仑最为著名。不知麾下是这三位中的哪一位?”
那武将面上微微一红,道:“这几位都忙的很,在下亲武卫指挥使诸葛宴。”
我早知以他的粗鲁莽撞不可能是我所提的三位名将中的任何一位,最多也就是个朱袭知根知底的心腹亲信,因此故意出言羞辱他。
岂料他浑然不觉,只是微露羞惭之色,倒是朱袭有所觉察,横我一眼,神色微凛。
朱袭案左之人开口道:“博望元年,奢帝巡幸崖川道,驻跸于岐州太守府,幸太守夫人而有孕。太守夫人次年生女名疏离,便是如今林盟主的五妹。”
我微微一笑道:“先生可是做过奢帝的起居郎?连如此皇家秘事都知晓得一清二楚。”
案左之人面无愠色,道:“在下谭郊,不曾做过起居郎,只当过几年私塾先生。”
朱袭微有不悦道:“三郎何必语带调侃,须知三郎有三郎的爪牙耳目,朱某自然也有朱某的爪牙耳目。”
谭郊往下接道:“奢帝极爱此女,竟绕开有司,私下册封此女为公主。景观四年,皇太子萧芒死于叛乱。景圣四年,霍威大败奢帝,奢帝溺水而死,天下陷入战乱。其后萧疏离知晓自已身世,决意复国,她因萧芒之死不敢持有金弦弓,却又不能让金弦弓落入他人之手,于是便找到林盟主当了个傀儡,来替她持有金弦弓,只待复国之后,再卸磨杀驴。”
我道:“谭先生想必不知,此刻金弦弓正在我五妹手上,她不但身背此弓,且用此弓射/杀了郭随大将方远华。”
谭郊与朱袭两人对视一眼,一时默然。
少顷,朱袭道:“三郎不信此事,我倒有一个验证之法。”
我心念一转,已知他定是要萧疏离拿金弦弓来与我交换。萧疏离若果真是奢帝私生女,意图以金弦弓复国,则万万不会让金弦弓落入他人之手。
果然朱袭道:“这法子倒也容易得很,只需我派人去南剑之盟,以你的性命交换金弦弓,便足可看出萧疏离是真心助你还是要自己复国。”
我爽快答应道:“好。我愿亲笔写信,朱公派人去送便是。”
正在此时,一名兵士进门通报道:“南剑之盟元帅凌佑虚遣使求见。”
我心中不禁暗暗一喜,料想亚父正是遣使前来相商以金弦弓换回我一事。果见朱袭等人的脸色都是稍稍一变。朱袭定神向我道:“三郎稍候,我去会会贵使便来。”
不到半个时辰,朱袭回转,神色间略有惊诧不解,却仍是镇定向我道:“贵盟凌元帅愿以金弦弓换回三郎。”
我微微一笑道:“想必是天下尚未统一,我这个傀儡还大有用处,奢帝的私生公主还未到杀我之时,只能先将金弦弓割爱给朱公了。”
朱袭恢复平静神色道:“凌元帅对三郎真是一片忠诚,看来三郎的亚父没有白拜。”
我登时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是萧疏离目前尚未掌控南剑之盟,因此还是凌佑虚说了算。
他却不知,我与萧疏离、言眺兄妹三人当日几乎在泽兰城一起饿死。若果真如他所说,萧疏离不过拿我当个傀儡,则以她的轻功,她当时大可抛下我和言眺,背着金弦弓独自逃出城去,即便暂时不能掌控南剑之盟,至少也不必在泽兰城送死。
唯有果真视我为亲人,才能在蚀骨挫魂的饥饿中陪我一起等死。
这些却也不必告诉朱袭,否则他又岂会放我回去?
唯有朱袭自以为离间之计奏效,我回山之后会逐渐将四弟五妹都杀了,他才会放我。
我故作沉吟,一时未答。
朱袭道:“我已答应贵使,金弦弓送到之时便是我放还三郎之时。”
来送金弦弓的却不是阿鹦,而是韩丰。他一眼瞧见我,面露喜悦之色,我向他略点一点头,示意我一切安好。
朱袭接过金弦弓,目中也不禁放光,反复打量,叹道:“好一把天外之弓。只不知接下来又会要谁的命?”
他又向韩丰道:“我听闻金弦弓一直由金弦弓仆背负,节下似乎不是金弦弓仆?”
韩丰道:“金弦弓仆已在泽兰之战中失散,至今不知下落。因此金弦弓由在下送来。”
我心头一沉,此时距阿鹦出泽兰城报讯已近两月,我走后想必亚父与张远已重整大军,驻扎在当地。他若至今未回,看来已是凶多吉少。
韩丰又道:“明公既已拿到金弦弓,还请遵守诺言,放还我家主公。”
朱袭道:“不急,你家主公来时被点十处要穴,我先派人替他解穴。”双手一拍,屏风后转出一个绿衣老者,满面虬髯,眼神中略带戾气,正是朱袭帐下高手之一。
他向朱袭点一点头,便走到我身后,身形一转,运指如风,已替我解去了九处大穴,却单单留下我背上的神堂穴未解,他向着朱袭一礼,复又回到屏风之后。
朱袭神色不变,只向我微微一笑。一时之间,我也不能确信,这是朱袭授意为之还是这绿衣老者自作主张。如此情形之下,我也不便开口说我还有一处大穴未解。
这实与穴道一个未解无异,我仍是不能动手,但赶路回营总是无碍,且只要过得四个时辰,我就可以聚起内力,自行冲开穴道。我便向朱袭扠手告别道:“多谢朱公,林睿意就此别过。”
朱袭点头道:“三郎走好,我不送了。”向着一旁一名白面将领道:“幸渊,你替我送客出城。”
那白面将领领命,向我道:“林盟主请随我来。”
我远远跟在其后,一下台阶,便向韩丰低声道:“快走!我背上仍有大穴未解,须提防朱袭派人杀我。”韩丰一惊,道:“可否让小人为主公解穴?”我摇头道:“这是重手法点的穴,你内力不够,解不了。”
韩丰急忙招呼随从上马。我转目看时,来的都是我亲卫队中人,一共十二名。
又问韩丰道:“为何郭灵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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