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彪有个奶茶店,那个时候的奶茶才进入内地市场,发展前景巨大。尚彪的创业算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列。此外,他有想要结婚的对象,还有“炮火纷飞”的幸福生活,充其量只是一个渣男,其杀人动机明显不足,经核实,案发时以及前后几天都不在沙市,不具备作案时间,作案嫌疑可基本排除。
由于周小璐的尸体裸露,生前遭受过性侵,沙市刑警支队在侦办该起案件时,曾一度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当为男性,但根据尚彪的口供,考虑到周小璐有可能是一名拉拉,沙市警方从中受到启发,对犯罪嫌疑人的性别不再作限制。
因此,作为周小璐形影不离的“朋友”,石珺的谈话笔录和视频有两份。
第一份笔录从时间上来看,是在尚彪的口供之前,当时对石珺的问话主要集中在了解周小璐的个人情况上。
从笔录和视频中来看,虽然苏超和杨峰的问话较为温和,但石珺的情绪很不稳定,几度失控陷入哭泣。
根据石珺的第一份口供笔录,再结合警方对周小璐的家庭走访笔录,周小璐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其出生和成长经历逐步清晰的呈现出来。
这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间精灵。
改革开放后,家具电器、衣服首饰、婚宴花费开始上涨,大操大办之风开始盛行。
在这样的背景下,周小璐的父母步入婚姻殿堂。其父亲叫奉得成,母亲叫周琳。
奉得成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刚刚成立的中国烟草,可谓是前途无量。
周琳在县政府工作。
二人是大学时候的同学。
周琳的父亲是县城政府官员,母亲是法院法官。周琳从小就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周琳的父母对奉得成非常满意,在二人毕业后,很快就同意他们的婚事。
筹备婚礼前几天,岳母认为2000元的彩礼有点少,要求加到3600元。在那个每月平均工资只有几十元的年代,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天价彩礼。
奉得成的父母为了筹备婚礼,已经倾尽所有,给他们在单位分配的房子里配齐了家具、冰箱、电视机和洗衣机,还有一辆自行车,手上积蓄并不多,但还是东拼西凑把彩礼筹到了3600元。
但是举行婚礼当天,奉得成的岳母又出幺蛾子,要给接送亲的每人包10元红包,累计要多花200多元。
奉得成的父母是靠做小生意的谋生,每天都是起早贪黑,赚钱十分不易,就跟周琳的母亲协商,可惜周母太过强势,不接受商量,也不妥协,并把奉母的意思告诉周琳。
周琳把问题压力推到奉得成身上,奉得成没有办法只能妥协。
结婚当天,周琳一直呆在房间里,就只有奉得成一人出来招呼客人。当时结婚都是在院子里摆流水宴,陆陆续续赶来的很多亲戚朋友都没有看到新娘,总感觉婚礼有点儿奇怪。这样一来,奉母就上去婚房里说了几句。
当晚,宾客散尽后,周琳借故大吵大闹,婆媳关系剑拔弩张。奉得成从中规劝调和,无济于事,甚至当着母亲的面给周下跪,求她不要闹事。
奉母看不下去,自己的儿子刚结婚,就遭到这种“待遇”,上前说了几句难听的话。
一边是新婚妻子,一边是养育自己几十年的母亲,再加上岳母的各种添油加醋,事情越闹越凶。
周琳不乐意了,大耍脾气,打砸婚房,还说出一大堆对奉母大不敬的浑话。
最后,奉得成的父亲只得蹬着自行车带着奉母回了老家(为了奉得成的婚姻,他们将县城的房子出售,在县城已经没有居住的地方,只能回老家的老房子居住),才得以度过一个晚上。
新婚第二天,按照当地习俗,一对新人要去岳父岳母家回门。早上8点左右,奉父打电话给奉得成,想要他早做准备,去回门不能太晚,天黑之前要回来。
那个年代的家用座机还没有普及,奉父的电话是打给了奉得成新居楼下的小卖部。小卖部的老板却告诉奉父,奉得成不在家,周琳在家,但周琳似乎不大想来接电话。
奉父感觉不对劲,就去到奉得成的婚房,果然只见到周琳,奉得成不知去向。周琳也是一问三不知。原本锁在楼下新买的自行车也不知去向。
奉父联系一众亲戚和朋友,问奉得成的去向,到了下午5点左右,仍旧没有奉得成的音讯。
于是,奉父打电话报警。警察通过挨家挨户排查,才发现奉得成早上7点多,就骑着自行车去了市里。
奉父便让几个朋友一起开着拖拉机去市里寻找,最后发现奉得成的自行车停在一家旅店门口。这时,已经到了夜里11点多。
奉得成在自己自行车的辐条上安装了花花绿绿的彩条,所以奉父一眼就能认出来。
奉父赶紧到前台询问,得知早上10点左右,奉得成就已到了旅店。
奉父等人感觉不对劲,就让前台拿着房卡上去房间查看,当他们一行推开房门时,发现奉得成已上吊自尽,用的是结婚礼服的领带。
前一天办喜事,后二天办丧事。奉得成父母经历了一趟人间轮回。
由于周琳父母是官面上的人,顾及颜面,愿意赔偿5000元作“人道主义关怀”,被奉得成父母拒收。
9个月后,周琳诞下周小璐,孩子的父亲是奉得成。兴许是心怀愧疚,周琳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居然顶住了父母的压力,为老奉家留下了这一棵独苗。奉得成原本有个亲弟弟,但在8岁时下河洗澡被淹死了。
周小璐出生后没多久,周琳又后悔了。因为在那个年代,带着孩子的女人想要再婚实在是太难了。
周小璐3岁的时候,周琳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但周小璐留在外婆家,和周琳的父母生活,主要由周母管教。
在石珺的口供中,提及了周小璐亲口向她诉说的几件事。
周小璐10岁时,有一次数学只考了86分,外婆看到试卷后很生气,拎着一根棍子和周小璐说错一题打5棍,一共要打35棍,是现在一次性打完还是分期打?
当时,周小璐正在和同龄的小孩一起玩,她的小伙伴听到这句话后惊呆了,说了一句:“题目写错了,还要挨打呀?”
那是周小璐第一次发现,原来别人写错题目是不需要挨打的。周小璐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所以经常惹外婆生气,晚上写作业写不出来,被关在门外已经成了生活日常,扫把棍子也不知道打断了多少根。
另有一次,外婆将周小璐拉进屋后,出乎意料的没有打她,但外婆自己却立即躺在地上,边打滚边撒泼说:“我们老周家怎么会出现你这么个笨蛋啊,我这么聪明,你妈那么聪明,怎么能养出你这种废物?是奉家的种不好啊。你去跟你爷爷奶奶算了,别在我老周家做拖油瓶了。”
这是周小璐第一次猜测,他父亲可能姓奉。
周小璐12岁时,一次又惹外婆生气了,具体是因为什么她记不清了,只记得看见外婆拎着根棍子过来,是又准备打她。当时周小璐已经有了自尊,知道躲了,跑到阳台一个翻身准备跳楼,她感觉这日子没法过了,没什么意思。
周小璐的上半身已经下去了,外婆跑过来一把扒住了她的腿,把她拉了上来。周小璐以为她都要跳楼寻死了,外婆肯定会心生怜悯,对其进行安慰。但外婆劈天盖地的给了她一通耳刮子,连带着还有无休止的谩骂。
第二天,外婆带着周小璐去菜场买菜,碰到了熟人,然后把这事说给了那人听,说:“我给你讲呀,现在的孩子真是脾气大了不好管,昨天她还想跳楼呢,被我一把薅上来了……”
周小璐做梦都没有想到,外婆居然能将她自杀的事当成玩笑一样跟别人讲。
周小璐14岁时,反抗意识逐渐强烈,外婆不愿再管教她了。她只能去跟着周琳生活。
这时,周琳已经和再婚的丈夫生了一个男孩,10岁。同母异父的弟弟每天坐车去县城最好的小学读书,周小璐每天却要来回徒步一个半小时去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初中读书。
周小璐似乎不是周琳亲生的。周琳总认为周小璐毁了她的一生,干扰了她的生活,时常以言语侮辱的方式赶周小璐出家门,要她去找自己的爷爷奶奶,可周小璐压根儿就没见过爷爷奶奶。夸张的是,周琳有一次突然不交学费,强迫周小璐辍学,要她在现任丈夫开的饭店里面洗碗。这件事,最终还是在周琳丈夫的干预下,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周小璐以为继父是个好人。但是,大半年后,继父拿着一张房屋赠送协议让周小璐签字,赠送人为周小璐,被赠送人是她同母异父的弟弟。周小璐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还有一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