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个为首的家伙,这时候才突然感觉到自己后背有些沉。
他有些僵硬地扭过头去,寂静中,都能听到他颈骨扭转发出的声音。
不管如何,最终他还是扭过了头,在他的后背上,趴着一个孩子的尸体。
这尸体的头发,除了一缕缕和黑色的泥黏在一起之外,还算完整。不过脸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久埋地下导致她的皮肤破裂腐烂,大量食腐的昆虫早已经把头骨以外大部分皮肉都吃掉了,导致她的眼睛部分仅剩了两个黑洞,且黑洞里还有蛆虫在蠕动。在孩子这个年纪正是换牙的时期,所以她的牙床上,牙齿也参差不齐。她的衣服倒是大部分保留了下来,虽说也腐烂的很严重吧。她的一双手——严格来说只有一双手骨,正搭在他的肩上,那黑洞洞的眼眶里,隐约有一股幽火在燃烧。
“呕……”
为首这家伙背上的那个孩子,当他转过脸,四目相对的刹那,突然猛的张开了嘴,发出了一声呕吐的声音。
随即,无数黑色的潮虫子、尸蟞、蟑螂、苍蝇、以及白色的蛆虫,瞬间爬满了这家伙的体表。
“啊……”
惨叫声只持续了很短的几秒钟,随着大量虫子顺着他张开的嘴爬进食道,顺着鼻孔爬进呼吸道,他的惨叫声戛然而止,倒是身体在地上疯狂地挣扎着,翻滚着。
另外两个家伙这时候早已经吓疯了,当下也不管是不是能跑出去了,只想尽可能跑的远一点,能多远就多远。所以二人连滚带爬地朝着那看似很近却又遥不可及的门口跑去。
这次,居然真的没用几步就跑到了门口,二人一把拉开了门,身子却突然僵住了。
门口,月光下,站着一个女娃娃布偶。
这个布偶身上脸上全部都是缝合线,仿佛被人反复折磨过一般。而且,她的眼睛位置,仿佛被火焰点燃了一般,闪耀着怨毒、灾厄、仇恨、残忍、阴鸷的光。
2
鑫棱湾商业广场通往二楼的楼道转角处,三个家伙在那三四平米的空间里,疯狂奔跑着,喘息着,满脸惊恐与疯狂。
很快,其中一人摔倒在地上,依旧剧烈翻滚着,挣扎着,嘴张得巨大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双手疯狂在身上抓挠着,仿佛皮肤上爬满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一般,三分钟不到,就把自己抓得满脸是血。
另外两个人也很快步他后尘,同样的惊慌失措,同样的倒地翻滚,同样的疯狂惊叫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们仿佛在承受着最可怕的酷刑,猛烈,毫无停顿,冷酷无情。
如果这时候,可以看到灵魂的话,他们三个人的灵魂,正在被一个小小的灵魂所撕咬着。那个小小的灵魂如同野兽——不,野兽捕食是为了进食。而这个小小的灵魂,它的撕咬,带着残忍与疯狂,甚至还有那么点儿乐在其中。
……
如果你在荒野中不幸遇到了食人的野兽,最惨的结局是什么?
绝不是被野兽一口吃掉,那反而是最幸运的。
最惨的是野兽把你胳膊、腿、鼻子、耳朵、肠子、胃……等等都吃了,却偏偏留着你的头、心脏等器官,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只能眼看着自己被零碎的咬下去一块,又咬下去一块……
此时这小小的灵魂就是如此。它完全可以一瞬间就吞掉那三人的灵魂,可是它没有。整个“进食”过程中,它有意避开灵魂最核心的部分,也就是元神未动,只是将其他部分一点儿点儿撕咬吞噬。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很久,才终于结束。一股黑色的烟雾状的东西,从楼道贴着地面飘上去,右转,从门下边融进了未知事件研究所内。
3
“喂!大色猫!”
桑小格双手交叠,压着桌子边缘,下巴压在手背上,看着对面那个家伙问:
“你到底是很强还是很弱啊?作为你的主人,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
那家伙又叼上了一根烟,点着后贪婪地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以至于他的面孔在烟雾后面变得更加模糊起来。
“我应该是很强的……吧?”
他的语气有些不确定。
“什么叫‘的吧’呀?强就是强,弱就是弱,别不好意思承认,如果你很废也没关系,以后姐罩着你。”
桑小格撇嘴说。
“我从下边上来,丢掉了九成九的记忆。”烟雾后面的脸显出罕见的苦恼神情:“似乎又是我自己之前设计好的。而且,除了记忆,我的能力失去的更多。按照我的计划,我上来之后,找一具屏气的尸体,然后我的灵魂附身上去——我这种情况,如果附身到刚起的尸体中,是可以达到几乎完美契合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我附身于谁,就等于把谁起死回生了。我甚至都会拥有一部分那个人的记忆。可是上来之后才发现,方圆百里之内,竟然没有一个死人。那晚我以为这只猫是个死孩子呢,心想做个鬼婴也好过做游魂吧。结果就阴差阳错,成了一只猫。”
“噗……”桑小格不厚道地笑了,她乐呵呵地看着对面那个喷云吐雾的家伙问:“有个事儿,我一直挺好奇的。你前世既然是人,现在变成了猫,多了条尾巴是什么感觉?”
4
桑小格和那家伙聊了很久,直到对面的形象越来越模糊,她才站起身来,心满意足地叹息了一声:
“哎!聊了这么久,总算对你有那么一点点了解了。我也休息好,该醒了。”
“对了,你又救了我一次,谢谢你。”
在从梦中醒来之前,桑小格朝着那家伙挤了挤眼睛,说。
然后,她就从梦中醒了过来。
……
床里面,馨馨裹着毯子睡得很踏实。那个布娃娃坐在角落里,看上去若有所思的架势。自己怀里,蓝先生四脚朝天地睡着,一小截舌头还耷拉了出来,要多没样儿有多没样儿。它的身体已经不再僵硬了,蓬松柔顺的灰蓝色皮毛,随着呼吸缓慢起伏着。
看了一眼墙上挂的卡通石英钟,现在是早上七点多。平时这时候肯定是不会起床的,不过自己从昨天中午睡到现在,已经完全睡够了。所以就轻轻下床,到卫生间洗了个澡,换了干净睡衣,用浴巾包着头走到外面“接待间”里。
在梦里,她就是在这儿,和那家伙聊了很久。
拿起手机,准备点早餐外卖,眼睛无意间看到桌子边上,纸杯里扔着好几个烟头。梦里那家伙就是在这个位置抽烟来着。
突然,外面想起了“砰砰”的敲门声,吓了桑小格一跳。
“谁啊?大早晨的,报丧啊?”桑小格没好气地咒骂着。
“开门!警察!”
5
天刚亮的时候,楼上一家化妆品仓库到货,所以老板带着搬运工上楼,在通往二楼的楼梯转角处,看到了三具“尸体”。
发现的时候,三具“尸体”身体扭曲,满脸血肉模糊。状况极为吓人,所以那化妆师店的老板马上就报了警。
警察到了之后,稍加检查,就发现那三个人并没有死,只是昏迷状态。所以马上又叫来了救护车,将三人拉到了急救中心——当然,之前已经完成了现场拍照取证等一些必要流程。
负责这个案子的,是魔方城中心城警局的郑庭宇,以及他的副手钱世南。俩人原本是昨晚夜班,结果在换班前一个多小时,接到了报案。
原本以为是凶杀案。
结果看到现场以后,郑庭宇蒙了。
这三个“受害者”,是本地臭名昭著的惯犯,其中一个还在警局的通缉名单里。
而且,从三个家伙身上携带的武器、绳索等工具来看,显然他们是准备做点什么违法勾当的,结果在这里被干残了。医生得出的初步判断是,这仨人都有“脑死亡”的特征——也就是植物人。
搭档钱世南曾经专修过一阵鉴定科的业务,从三个人身上的伤痕判断,这仨人身上的伤基本可以确定是自残。
且现场没有留下拖动等痕迹,有大量证据可以确定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事实上,三个人身上脸上的伤痕虽然看上去吓人,却都属于皮外伤,怎么也不至于这仨人因为这样的伤就变成了植物人吧?
且从三个人满脸惊恐的神态来看,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吓的——看到了什么,能把三个臭名昭著的恶棍吓成脑死亡?
不过线索马上出现了。
郑庭宇用仨人的指纹解锁了他们的手机,在那个通缉犯的手机里找到了一条记录,上面有一个地址和描述。
地址是鑫棱湾二楼右手甲一室,描述是店主,女的,桑小格。
6
郑庭宇是个典型的唯物主义者。
所以,他看到这家写着的经营范围,“起名策划,易经八卦,星座解读,塔罗推算,风水五行,科学解梦,一切未解之事研究”的字样,先天就感觉这不是什么正经营生。怎么看也是蒙事骗钱的。
结果,当他敲开门,看到里面那个穿着兔耳朵睡衣的小女生,不由得有些意外。
尤其是桑小格早起刚洗了澡,也没化妆,一副邻家小女生气质,怎么看也和郑庭宇警官心目中的神棍形象对不上号。
这就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