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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玄剑出世 第一百三十章 转眼(一)

君天之外 左手一只猫 6013 2024-11-27 19:59

  江红鲤正坐起了身子,用一种坚定的语气对着沈崖说道:“小鲤不怪沈哥哥。哥哥没能吃那条鱼,只是造成了没能第二次救我们一家的结果。

  害我们的不是哥哥,反过来,若是没有哥哥,爸爸和爷爷可能早就为了救我而死了。小鲤也已经死了两次了。

  我也是最近才理清楚了透过这双眼睛看到的种种因果。想明白了这些事情。哥哥没有任何错,也不欠我们。错的是那些杀了妈妈爸爸和爷爷的坏人,还有我这双总是会引发坏事的眼睛。是我……是我害了自己的家人……”。

  小鲤原先还说的好好的,但说到后面,泪水就止不住地流下来了。

  原来,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梳理家人遇害的因果。虽然小鲤的因果之眼能够捕捉到事件真相,接近事件的本源,但能够看到的,都是因果的碎片,需要自己理清楚事情的前后关系。

  他这个年纪,心智和理解力还是差了一些。沈崖看到事情发生,就能凭空猜出自己没能再救小鲤一家,与那条红烧鱼有关。小鲤因果之眼在身,却需要拼凑好久才能得出结论。这完全就是智慧的差距了。

  然而,当数天前,小鲤完全依靠因果之眼拼凑出因果的始末后,他却得出了一切起因在自己身上的结论。正是因为他身具因果之眼,招来的无限因果,才导致了家人死劫难逃。

  这样的发现,让小鲤心中充满着恐惧和内疚。当时的他,已经从沈崖那里得知了因果之眼是为何物,更让他确信无疑,是自己害死了家人。然而,在沈崖和李菀卿宋灵面前,小鲤不敢流露出一点点这种情绪,生怕这几个救了他的哥哥姐姐为他操心。

  小小年纪,心中就藏着如此深的秘密,命运一步步推着他,教会了他什么是懂事。这样的孩子,无疑是让人心疼的。

  沈崖看着小鲤,想起了前一世在罗天盘世界中的自己。当年的他,天赋异禀及早开智,倚靠着坚韧到可怕的意志爬出唐渊,毅然走上了一条满是血腥的修仙之途。沈崖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但他深知,走这样的路是痛苦的。所以,他不希望眼前的孩子变成当年的那个自己。

  若因果之眼是小鲤痛苦的源头,沈崖就打算想办法解决掉这个源头。在前往梁州的一路之上,沈崖都在思量着此事。当然,是否要处理因果之眼,还得看小鲤自己的意愿。

  就在这时,小鲤却主动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小鲤不想要这双眼睛了,不想再看见那些像碎片一样的东西漂浮在眼前,不想眼睁睁看见事情的走向,却根本无法改变什么……”抽泣着的小鲤如此说道。

  沈崖清楚,这些都是小鲤的真心话。也就在这一刻,沈崖下定了某种决心。

  一只大手按在了小鲤的脑袋上,温柔话语声传来:“小鲤你记住,你没有错。如果有错,也是那些亲自动手的人的错,是给出不合理因果的天道的错。你不过是用自己的眼睛在看待不一样的世界。但若你真的不想要因果之眼了,我有办法帮你解决。”。

  沈崖用他少有的温柔语气对着小鲤说道。

  沈崖的话,小鲤全部听到了耳朵里。前面的劝慰无论他是否能马上听进去,但在将来,无疑会对小鲤的心境起到一定的开导作用。沈崖最后的一句话,却是让小鲤一喜,立即强行止住了哭泣,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沈崖说道:“哥哥,真的能不要因果之眼吗?。

  “小鲤,你仔细听我接下来的话。再最后做出决定。”沈崖没有犹豫,如此说道。

  小鲤抹了一把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随即,沈崖才开始了他的解说。

  “因果之眼是罕见的天赋神通,要舍弃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很简单,就是自毁双目,但这种毁坏天道馈赠的行为,无疑是对天道的不敬,很可能神通没了人瞎了,缠着你的因果却不会消失。

  第二种,就是因果之眼的主人,自愿将神通以秘术转嫁到另一个人的身上。这种转嫁,必须接受者也完全同意才行。当然,有心之人也是有办法可以抢夺的,不过会对原主人造成伤害。这样做,可以将缠身的因果和天赋的神通,都一起转嫁给接收神通的那个人。

  你要舍弃因果之眼,必须选择后一种,而且必须是自己主动转交。只有如此,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伤害。

  接下来的话,则更为重要。小鲤你听清楚了,再仔细做决定。

  因果之眼并非是不好的东西,相反,即便会有因果缠身的风险,此灵目也是像我这样的修仙者们,争破脑袋想要得到的东西。

  而带来的因果缠身,一些特殊的人,也是可以通过强大的气运和命格来压制的。我之前也和你说过这些,我就能依仗命格的强大压制因果之眼的因果。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要了,我可以施法将因果之眼转嫁到我的身上。

  但小鲤你要记住,随意的让出因果之眼,你是吃亏的。我肯定是赚到的。在往后的日子里,你说不定会后悔今天的转让,从而记恨我。不要着急否认,人都是无法预测自己今后想法的。

  如果到时候你后悔了,我也没办法将因果之眼还给你,自己舍弃的天道馈赠是无法二次获得的,否则将会引来雷劫。

  我不想骗你,这些都是你舍弃因果之眼的弊端。可以说,你今天要是选择舍弃因果之眼,弊绝对大于利。

  听明白了这些,你再好好考虑要不要舍弃因果之眼吧。”沈崖一口气说完了情况,任由小鲤自行选择。

  其实,沈崖还是隐瞒了很多情况。

  首先,因果之眼确实可以通过秘术转嫁到他的身上,沈崖也会因此得到一门新的神通。但所谓用气运和命格压制因果的话,并不像沈崖自己说的那么轻松。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沈崖招来麻烦,让沈崖原本强大的气运被削弱。

  另外,因果之眼的麻烦除了引来天道的因果缠身外,还会引来修仙者的觊觎。李菀卿的气运之眼遭到程雁北的觊觎,就是一个例子。小鲤将因果之眼转嫁到沈崖身上,同时也是把被修仙者觊觎的风险,移交了出去。沈崖替他承受了他人的不怀好意。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因果之眼的麻烦,沈崖没有完全交代。

  其实硬要说,对于沈崖这种拥有强大神念的修仙者来说,看穿因果的因果之眼,并不能一直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战中,也多以神念判断对手行动为主。可以说,因果之眼对沈崖来说,算是强大却又比较鸡肋的神通。

  而小鲤将因果之眼交给沈崖,严格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但沈崖,还是坚持将不好的一面告知。他要的,就是及早让小鲤知道事情的坏处,以免自己难得做出这种吃亏的事情,将来却还要被小鲤反过来记恨。很多事情,还是提前把最坏的一面交代了比较好。一桩善缘,变成孽缘,是沈崖最不愿意看到的。

  沈崖的举动是善意的算计。此时的他,已经有些感到诧异了,似乎来到钧天域后,他这种善意的算计,越来越多。自己也变得容易被凡俗的情感左右判断,但既然这都是自己生出的念头,并已经发生,沈崖也不会去后悔什么。让自己生发的善念不至于引起最坏的结果,才是他首先要做的。

  就在沈崖说完后,小鲤听话地思量了一会儿。终于,小鲤开口,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沈哥哥,我不后悔,请拿走这因果之眼吧。”。

  沈崖原本想劝小鲤再想想,但当沈崖看到小鲤坚定的眼神时,他就知道,自己无需多言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子的声音忽然传来。

  “沈大哥,如果你有办法转嫁走小鲤的因果之眼,也请取走我的气运之眼吧。”李菀卿的声音忽从院外传来。

  其实,沈崖早就注意到了院外有人,但他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还是坦然的说出了先前的话。没成想,院外的李菀卿,竟是突然进来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说过的吧,你的气运之眼和小鲤的因果之眼不同。只会给你加持气运,有利无弊。为什么平白无故地舍弃?如果没有理由,沈某绝不会白白占你的便宜。”沈崖干脆利落地回答。

  其实,当沈崖听见李菀卿要把气运之眼给他的时候,心里还是起过一丝贪念的。

  李菀卿的气运之眼,自带强大气运,他拿来是有利无弊。同时,气运之眼的气运也能压制住因果之眼的因果,如此,沈崖便不需要消耗自身的气运来压制因果之眼了。他等于白白获得了两大神目。

  至于两种神目同时占有会发生什么,修仙界目前无人试验过,沈崖更是不知道。当然,这种没有前例的事情,是具有相当大的风险的。但同时,获得两大神目的诱惑,也完全有让沈崖有一试的理由。

  只是,就像沈崖自己说的一样,他不喜欢白占这种便宜。若是对头之人的好东西,他抢了夺了也毫不心虚,但身边友人主动将极其贵重之物赠于他,却会让他心中难安。

  “沈大哥说自己的气运和命格完全能够压制小鲤因果之眼确实不假,但也会因此受到损伤吧?这一点,小女子还是能够看出来的。小女子也想帮小鲤,这好人绝不能让沈大哥一个人做了。

  况且,我也不相信几次逃脱性命和那虚无缥缈的气运有关,我所要感谢的,只有真正帮了我的人。

  那日在九环山,若不是沈大哥和徐大哥仗义直言,那些人根本就不会放我和宋妹妹离去。一月前若不是沈大哥出手破坏了那个结亲大典,小女子也早已不甘受辱而自尽。这些恩情,小女子记在心上,时刻不敢忘记。

  再者说,沈大哥虽然说此目会给小女子带来气运加持,但小女子的麻烦也多因此灵目引起。现如今那个朝廷的修仙者不知为何,要小女子进京。我担心又是觊觎我这气运之眼的人的图谋。小女子再不想碰到第二个程雁北了。

  这天赋的神通,交给沈大哥才是最安全的,若能够帮到沈大哥一二,也算是小女子报答了一些恩情,还请沈大哥收走。”李菀卿一连串的话,说清楚了她的所思所想。

  这一刻,沈崖终于对李菀卿另眼相看了。或许是接连不断的意外发生,让这女子改变了许多,亦或是李菀卿心性本就如此。隐藏在她看似冰冷外表下的,是一个无比热忱的灵魂。

  在官道之上,贸然出手救下华服母女是如此,主动献出气运之眼亦是如此。虽然有些莽撞,但不可谓不善。在这一点上,素来无利不起早的沈崖自愧不如。

  此时的李菀卿,已经不是当日,那个带着孤鸿院弟子去抢夺云来别院,满脸孤高冷傲的师叔祖了。如今的她,在沈崖眼中平添了几分人味,也更动人了起来。

  就在沈崖如此思量的时候,李菀卿忽然眼珠一转,又开口说道:“不过这气运之眼的确不是什么凡俗之物,就这样给沈大哥,确实是有些不舍得。所以,小女子希望,沈大哥能够再答应我三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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