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黄龙之地开始变的沸反连天,娄小乙继续做自己的事,他有自己的节奏,才不会管别人会怎么想。
花了数月时间,把星辰大道和平衡大道建立了起来,这也是他一直心向往之的大道,但他也知道,这两个大道将注定与他无缘!
一切都像一个梦,心想事成并不是总能发生的。在他立道最初期的想法中,就是星辰和平衡大道,然后鼓动他人冲击吞噬天劫新轮回,当时在他看来,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也最安全,自己隐在背后看仙庭天翻地覆。
这可能也确实是当初李乌鸦的构想。
但随着宇宙变幻,黄龙立道开始,事件的频次发生,当他越来越深入的搅合进大道变迁历程时,才发现自己曾经的计划是多么的天真!
三个颠覆性大道,指望别人替他去火中取栗,简直就是幼稚!别说是像行军僧这样的外人做不到,就连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其实也做不到!
做不到的原因太多,关键就是两点,有没有颠覆的决心?有没有颠覆的能力?
对其他人来说,这两者都不具备;对他的朋友们来说,决心有,但能力上却做不到!
因为他经历了洞象,才知道所谓的吞噬有多艰难!不实际经历这些就想凭空创造,就是缘木求鱼,就是闭门造车!
所以,吞噬就只能他来!
因为经历了阴曹地府,才知道所谓的新轮回有多庞大复杂,不经历这一切就想创造新轮回?师姐想破脑子也想不出来!就算是现在进去地府也没用,因为地府的体系是他娄小乙建立的,天道不认别人!
所以,新轮回还得他来!
至于天劫大道,经过了吞噬轮回两道的经验后,他也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天劫大道仍然有瑕疵,还需要某种实际过程的验证,否则哪怕是经过了鸿茅的指点,仍然没有立道的可能!
大道的建立创新,远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其复杂程度超乎想象,各种条件前置无数,并不是你想就能做到的。
当他明白了这些,也就清楚了自己的道路!
吞噬和新轮回基本已经稳了,已经具备了立道的条件,只等最后的翻牌!
天劫还有欠缺,但他现在还不太清楚机缘在哪里?
剑道!这属于无心插柳之举,结果进程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不能放弃,因为这才是他真正喜欢的大道!
如果这是一个完美的修真世界,不需要颠覆和革新,那他基本上就会选择这个大道的吧?
但愿别再变化了!娄小乙心中暗叹,修真局势千变万化,人们往往跟不上它的节奏,就以他们五环四人组来说,除了佘舍一直未变,烟婾从轮回变因果再变青春,青玄从阴阳变天劫再变回阴阳,都在体现着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
没有什么是不可改变的!纪元都变了,何况人乎?
但是星辰和平衡大道碑还得立,就算是做做样子。
一个修士找上门来,是斗笠!
娄小乙曾经告诉青玄向他发出邀请,但这人一直在自己的道碑内修行,迟迟不曾来访;青玄等人已经开始在天择大陆建立自己的道碑,两地的相互沟通通道已经初步建立,已经有醉心于此次行动的修士前往天择进行先期勘探,初步准备已经开始,但这些年中这位斗笠却从未露面。
娄小乙的邀请只有一次,他不会給人第二次机会,在这里,除了他最亲密的朋友们,没人能有这么大的脸!
斗笠的道碑是遁一!就是道家最核心的一个理念,通过研究遁去的一来达到这个宇宙的平稳运转,其实就本质而言,就是娄小乙的平衡!
这也是必然,因为斗笠和娄小乙一样,都以精通三十六个先天大道为基石!学这么多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就是要寻找各个先天大道之间的内在规律,共存条件。
在新宇宙新大道的新纪元,这一点尤其的重要!
只不过娄小乙的起名就很直白,是为平衡;人家斗笠的起名就很修真,是为遁一。他们两个的遁一和平衡道碑是前后脚建立,放在有心人的眼中就很耐人寻味。
两个道碑的道气华冠也不分轩轾,都差不多,在建立不长的时间里也不过才数万丈的高度,但时间还长得很,有些东西看的是潜力却不是现在的短长。
在看了十多年后,此人终于来了!
就在平衡道碑内,娄小乙盘坐空虚,静静看着来访的客人。
斗笠大大方方,面对盘坐,口中很客气,
“押司相请,我却晚了十数年,实在是罪过!想来在押司心里,我也逃不掉遇事不决的印象吧?”
娄小乙一笑,“只要来了,就没有早晚!”
斗笠点点头,“这是大事,我不得不谨慎从事!而且我也不瞒押司,我那些朋友在这个问题上那是吵得一团糟!到现在也没分出个子丑寅卯来!
押司給所有人都出了个天大的难题!我此番来也不过是代表个人,代表不了我那些朋友们,还请押司见谅!”
娄小乙摆摆手,“大道之争,于私谊无干!我这里也一样,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也不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大家都变成仇人了?”
斗笠笑道:“还是押司见得深!
你我之间,曾经有过很多误会,我不讳言,都是我挑的头,而且蓄意而为!押司没有对等还击,我这里心实不安,知道押司也不需要我做什么,就只当是押司,胸怀坦荡,既往不咎吧!”
娄小乙纠正他,“胸怀坦荡?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夸我!
这可能是个误解,只不过一直没有好机会?
这修真界中事,有的能随时间慢慢淡忘,有的却会随时间逐步加深,谁又说得清楚呢?”
斗笠脸色不变,“押司的话我明白!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争取让押司慢慢淡忘的!
但有一点,道争之事我从不否认,但斗笠做事有底限,知道适可而止,过犹不及!
如此,大概和押司也能共事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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